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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报讯 (记者张晓兰)4月11日,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金科股份”)发布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。
公告显示,上海金融法院于3月8日10时至3月9日10时止(延时除外)在京东网上对金科股份股东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(简称“广东弘敏”)持有金科股份分三笔约1.59亿股、1.62亿股及1.59亿股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。其中,约1.59亿股流拍,上海金融法院继续就上述股份于4月6日10时至4月7日10时止(延时除外)在京东网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,成交价格约2.40亿元,竞得人为张宇。
上述股份拍卖完成且全部过户成功后,则广东弘敏不再持股金科股份。金科股份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黄红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金科股份约7.16亿股,持股比例为13.413%。
金科股份表示,本次权益变动后,黄红云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,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,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,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。
编辑 武新
校对 王心